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根据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规范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长兴路街道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平台,定期及时清理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提高信息公开覆盖率,增强与群众之间沟通交流。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街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发文时逐一确定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通过“先审核后公开”的制度,完善了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规范并推进了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取得长效。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实效,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引入监督考核机制,坚持实行周评比、月通报、季点评的督查机制,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办事处各部门、各村、社区在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公开时限、保证内容真实,同时公布监督服务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由于信息管理人员属兼职加上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及时、快速的发布应公开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随时学习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