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 开发区、 区县 ( 市 ) 科技主管部门、 在郑 省级 及以上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根据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 1 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见附件) 要求,为做好我市 202 1 年度 单位 后补助工作,请各 区 县市科技部门通知相关单位 及时 申报。 其中航空港区、高新区、经开区所辖单位由3个开发区单独组织直报省科技厅,其他辖区单位由郑州市科技局组织申报推荐至省科技厅。通过郑州市科技局申报的,请于 202 2 年 2 月 2 4 日 上午 12:00 前 ,提交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 3 份 , 报送至郑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郑州市工人路 13 号郑州市科技局 4楼 406 室 ), 材料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包含省厅通知中的附件1和附件2,同时提交扫描公章的PDF版及不含公章的word版2个电子材料,所有材料单独一个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发至kjjcgc@126.com。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李 婉86230355

郑州市科技局咨询受理:市科技局成果处郑冠彬 (咨询)  67180459;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 俞永达(受理)67170769

                       202 2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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