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办法》(郑科规〔2018〕4号)和《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郑财科文〔2018〕21号) 相关要求,现对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8年度 以来 立项 的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前期已完成 验收的 项目需在 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中完成填报存档 。
二 、验收程序
(一)网络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审核、提交。
(二) 审核 推荐。 各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 验收 项目的 审查 推荐工作,强化主动服务,对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
(三)材料报送。 为切实减轻科研人员和 项目 单位负担, 结题材料 先通过网络申报 ,对受理通过的项目, 在线打印含有条形码的正式申报材料并签章报送 (一式五份) , 纸质件须与网络版完全保持一致 。
(四)组织 验收 。 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专家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具备公开转化价值和条件的,其成果自评价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未实施转化,应当向社会公开转让。
对不按规定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规定录入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管理数据库,并取消其项目承担单位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结题申请表
(二)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四)绩效评价报告
(五)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六)项目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注:事业单位不用附财务报表)
(七)其他材料
1.取得科研成果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研究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核心期刊论文、产品检测报告、技术合同、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意见、生产线和样品图片等)。
2.涉及项目经费合理使用、管理合规的有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体现项目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的项目经费(包括财政拨付资金和自筹配套资金并分别列支或标记)收支明细表和相关记账凭证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经费有结余,还需提供经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结余经费用途说明。
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生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等事项的项目须提供)。
如有变更事项的,将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装订于结项材料中
4.其他能反映研究成果及其水平的辅助材料。
5.信用承诺书
四、时间安排
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结题验收工作每年 分两批集中 开展。
(一)系统开放时间
第一批 开放 时间: 3 月 1 日— 4 月 3 0 日
第二批 开放 时间: 8 月 1 日— 9 月3 0 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在系统关闭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打印的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五、联系方式
高新处电话:67176525 67185359
农村处电话:67180457 67177529
社发处电话:67180456 67177022
资源处电话:6718045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67183377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