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747445745/2022-00041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法治政府建设,报告,2021年度
  • 成文日期:2022-02-09
  • 发布日期:2022-02-20
  • 体裁:报告
  • 文号:郑政文〔2022〕13号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郑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现将郑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主持召开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结合郑州实际,安排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依托郑州市综合考评工作信息平台,强化对年度重点任务的科学细化和日常督导,实现了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方位部署推动、按节点加强督导、按时效考核评价”的目标。三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研究《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草案)》,对“十四五”时期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行阶段性部署,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积极探索符合郑州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郑州市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梳理政策措施885份,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主体责任、审查程序和工作要求,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8项,政府性基金项目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在海关通关服务中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改革,郑州海关关区内通关时间达到国务院要求较2017年缩减一半的目标。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一件“事”为牵引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聚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覆盖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线上线下办理新增115个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一件“事”。针对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市县联动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同时,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开设“办不成事”窗口,实行兜底服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郑州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制定出台了包含20项的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组织编制市县两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操作规程、告知承诺文书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采取提供咨询、引导、填表、帮办、代办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温馨、更便捷的适老服务。三是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各项商事制度改革及便利化措施,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创造力。全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7万户,达到153.0345万户,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达到74.4292万户。四是加强事后监管,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全市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共梳理汇总36个职能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93项,抽查事项录入平台6118项。规范建立“两库”,全市建立检查对象库4427个,基本实现监管对象范围全覆盖;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录入行政执法人员13600余名。探索运用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抽查的重要参考指标,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五是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印发《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通知》,对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进行统一部署,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经过调研评估论证,基本建立了免于处罚清单,帮助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又能感受到“执法温度”。六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成立郑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小组,制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范本,编制郑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统一向社会公布176项证明事项,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颁布实施;颁布实施《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40号)、《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2号)等政府规章。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法典实施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专项清理。提请打包修改《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7件,废止《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6件;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43号),对《郑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打包修改,对《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3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程序。组织涉及行政处罚、优化营商环境、外商投资、计划生育等5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清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47件,各部门和各区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2233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按照“合政”“合法”“合公”“合德”等标准,清理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661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查备案文件303件,办理公民异议审查1件。

    (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修订《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行政决策评估和责任追究。研究制定《郑州市政府系统决策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对政府系统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专家诚信考核、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规定,充实重大行政决策评估队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要求,修订《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将专家咨询团、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政府法治智库进行重组,组建新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对市政府重大涉法事务进行专家研讨、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拓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效。有序推动执法事项移交,明确商务行政执法事项移交的内容、程序、流程,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全面综合行政执法。深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郑环文〔2021〕25号),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市政法各部门与相关行政执法机构的案件移送、法律监督、线索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实施闭环管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27批举报件全部得到有效办理。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上线郑州市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指挥系统和互联网 市场监管全覆盖平台,在汛情和疫情期间,查处多起哄抬物价、利用灾情炒作营销案件,确保市场稳定。制定生态环境系统“万人助万企”《十条措施》,一方面帮助绿色发展的企业做强做大,另一方面对违法排污的企业敢抓敢管,全市PM2.5年浓度同比下降17.6%,优良天数同比增加7天。四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2208个,其中行政执法证2050个,监督证158个,清理回收行政执法证件835个。规范行政裁量权,全面修订、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现行有效的郑州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制订、公布裁量标准的法规、规章数量为63部,已制订、公布裁量标准的条数为525条。五是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市社保稽查大队等3个单位列为标兵培育对象,市城管执法支队等13个单位列为示范点培育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创建指导工作,以典型培育为引领带动,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试点实施法律风险防控制度,通过梳理、提示相对人法律风险点,最大限度的减少相对人违法风险。在全省率先建立完善工伤认定调解协商机制,着力探索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模式。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应急救援“1 12”(1个应急救援总指挥部,12个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体系。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应急联动、指挥协调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事故灾害风险预防控制标准、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以及预警、响应、处置等应急管理分级标准。出台实施安全生产、城市火灾、森林火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自然灾害救助8类突发事件市、县、乡镇三级响应标准。二是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实施防汛抗旱、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道路交通灾害防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等多项重大工程。公共服务事业、气象现代化及基础设施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人防重点城市疏散基地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灾害防御功能得到明显加强。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升城乡生命线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和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三是加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做好资金、装备、物资保障,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救灾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补充的救灾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救助能力有效提升。全市共有部分规模以上应急队伍110支,共6311人;符合条件的社会应急队伍13支,应急救援队伍有效壮大。四是稳步提高应急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推进“城市大脑·应急项目”建设,目前该软件系统已打通数据接口22个,完成共享数据4亿7千万余条,已在登封市、巩义市、金水区、中牟县、惠济区等部分区县(市)应急局开展试运行工作。持续推进区县(市)应急指挥中心(硬件)建设。通过规范全市应急系统信息化技术标准和接口协议,确保系统无缝对接,避免标准冲突、信息“孤岛”等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积极开展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

    (七)有效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印发实施市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39个政府组成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由市政府集中行使,实现了“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目标,明确市县两级政府管辖范围,赋予4个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复议职责。除了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外,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关缩减为17个,行政复议职责更加明确、工作运行更加高效。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尤其是长期未解决的行政争议。专项行动以来,全市依法审结1128件,调解、和解107件,调解和解率9.5%。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研究制定《郑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30次。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办理市政府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75件。三是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四是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界线,严格落实“诉访分离”,依据各部门职责权限,及时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提出诉求,解决问题,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梳理并公布处理信访诉求分类清单,确保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都能得到妥善解决和处置。

    (八)构建全覆盖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发挥综合监督作用。推进智慧监督平台建设,搭建六大应用系统,引入18项773770条数据,收录96家监督单位、19798名监督对象的廉政档案,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供依据8935人次,提高了纪检监察监督质效。聚焦民生福祉和高质量发展,相继实施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28个民生项目审计,开展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审计、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提升财政投入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强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任务落实见效。扎实开展重大专项月度综合督查评比,以问题线索为抓手不断完善督查机制,做好风险防控,督促政府各级各部门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督办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移交问题线索1052条,全市风险防控问题线索560条,督办全市重大专项工作11项,督促推动149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37项省、市重点民生实施任务落实。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受理办理工作,共接待涉及行政执法投诉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50余人次,受理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22件。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各级各部门150册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四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发力,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等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信息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万条,受理依申请公开4000余件,受理电话咨询1300余人次,公开征集意见249条,开展多样性解读303期,发布在线访谈解读节目52期。五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制度,建立政府决策执行诚信履约机制,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核查,将信用记录应用到考核奖励中,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大力推进失信政府治理,各区县(市)对本辖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逐一核实、督促整改,加大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实现无重大政府失信事件。

    (九)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一是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坚持以“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和“数字郑州”城市大脑建设为抓手,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运营治理模式创新取得突破。建成以“郑好办”、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综合自助一体机、办事大厅综合窗口为一体的“四端融合”政务服务体系,全市统一的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郑政钉”加速推广。二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改革。依托市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已上线一件“事”和公民个人高频事项930项,实现“业务通、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聚焦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城市治理重点领域,积极推进以一“事件”为牵引的“一网统管、依法处置”改革。城市停车服务、重点车辆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独居老人居家安全预警、新增违法建设处置等6个一“事件”已上线运行。三是推进“互联网 ”监管执法。将监管信息归集工作纳入考核,持续做好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全市完成主项覆盖6026项,主项覆盖率达到81.37%,市级完成主项覆盖456项,覆盖率达到59.30%;各单位执法人员在“互联网 监管”平台累计注册人数14098人,录入监管执法信息80万余条。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落实机制。一是聚焦关键少数,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列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容和时限,确保学法制度落实。举办“问学前沿”领导干部高端讲堂,邀请中央党校胡建淼教授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辅导报告,全市40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收听收看了直播讲座。组织“郑州市领导干部暨法治机构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研修班”,各级各部门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及法治机构人员14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依托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开辟法治培训“网上课堂”,组织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网络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内容纳入市县两级党校主体班、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各类线下专题培训必修内容。三是以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大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在选拔任用政法委、公安局等法治部门和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机构领导干部时,重点选用能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法学背景或法治工作经历的干部。注重选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区县(市)党政班子成员及资源规划局、信访局、退役军人局等重点、综合性局委领导班子,切实提高党政部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引领,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为支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为带动,形成涵盖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点面结合的示范创建活动。经评定,郑州市中原区“小原帮办”政务服务体系被推荐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五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机制。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围绕法治建设等重大主题宣传,统筹市属各媒体,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在全市营造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编制出台《郑州市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围绕“法治强”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个别部门行政决策机制不健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听取公众意见还不充分。 二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处理矛盾的能力还不强。 三是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个别行政机关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视不够,还存在消极应诉情况。 四是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薄弱,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不健全。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以提升政府系统法治思维为基础,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引领,对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 三是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为带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一件“事”上持续优化提升,进一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在一“事件”上厘清权责清单,推动城市治理高效联动。 四是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为前提,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五是以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为重点,进一步扎牢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六是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为抓手,创新执法方式,推进智慧执法,大力推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七是以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为关键,完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增强防范突发风险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特此报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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