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根据《 郑州市 上街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街区在市场监管领域 全面推行 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 办法 的通知》(上政〔 20 20 〕 2 号) 文件 要求,结合上街区文化旅游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推进监管方式改革,改巡查为抽查,提高政府部门对企业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透明度和执法效能,建立健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
二、工作要求
(一)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分类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覆盖全部行政执法事项,并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
(二)确保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具体要求落实到位。 根据上街区政府的具体要求,制定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具体实施随机抽查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随机和属地等原则。结合上街区文旅场所实际情况,在保证日常巡查频次、市场秩序规范的基础上,对不涉及场所安全的事项,积极推行随机抽查,每个月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歌舞娱乐场所名录库中抽取 2家进行检查,每月抽查1次,全年抽查12次。每个月从旅游营业场所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商户进行检查,全年抽查至少4次。 将抽查结果回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附件: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计划清单
郑州市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2月22日
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 计划 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备注 |
1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抽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5% | 12次/年 | 实地检查 | 许可证公示情况及依法经营等相关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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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娱乐场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55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娱乐场所 | 10% | 12次/年 | 实地检查 | 许可证公示情况及依法经营等相关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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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河南省旅游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依法设立的旅行社 | 5% | 4次/年 | 现场检查 | 未按规定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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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3号令)第二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第52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 5% | 4次/年 | 现场检查 | 旅行社分社超出设立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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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核查旅行社的旅游包车合同 | 郑政明电〔2020〕16号 | 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 20% | 4次/年 | 现场检查 | 全面核查旅行社的旅游包车合同,对与无营运资质旅游客运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旅行社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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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情况的检查 |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星级饭店行业标准及规范》 | 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星级饭店 | 5% | 4次/年 | 现场检查 | 未按规定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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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