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张丹 因保管不善,将 豫 (2019)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206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豫 (2019)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2064号 的 不动产权证书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丹
2022 年 3 月 1 日
权利人 张丹 因保管不善,将 豫 (2019)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206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豫 (2019)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2064号 的 不动产权证书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丹
2022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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