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2〕26号)(以下简称“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就做好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开发区、各区工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6日;
各开发区、各区工信部门资金申请相关文件提交至市工信局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
二、有关要求
1. 企业申报材料按省厅文件要求准备,电子版(U盘报送)及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省厅文件中要求的在统计局规上企业库截图、企业财务报表截图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纳税系统纳税申报表需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企业用电量数据由企业名下所有用电户号用电量汇总计算,各地电力公司负责提供(样表见附件2),并加盖县级电力公司公章。各地工信部门及电力公司联系方式见附件1。
2. 各开发区、各区工信部门资金申请文件、企业申报汇总表及资金情况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五份),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一并上报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反馈给市财政局。
3. 巩义市、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中牟县等六县(市)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由各县(市)确定,各县(市)资金申请相关文件按省厅文件要求上报市工信局,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上述六县(市)财政部门资金审批手续和缴款凭证上报至市财政局,截止时间为4月22日。对不按规定、逾期上交相关材料的,省财政不再奖励。
联系电话:郑州市工信局 67170305
郑州市财政局 67175635
附件:1. 各地工信部门及电力公司联系方式
2. 2021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
3.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规
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 州 市 财 政 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