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551609197/2022-00013
  • 发布机构: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关键词:非遗,宣传展示
  • 成文日期:2021-06-03
  • 发布日期:2022-03-16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郑州市非遗保护中心、郑州美术馆:

    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日是6月12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重大时间节点,开展非遗宣传展示等活动,体现非遗保护为了人民、保护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

    二、主题与重点

    (一)主题

    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

    (二)工作重点

    1. 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重大时间节点,以 “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为主题,策划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非遗宣传展示体验等活动,反映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关心和关怀。将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与各地实际相结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各地可将举办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纳入本开发区、区县(市)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相关群众性文化活动总体安排。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宣传《非遗法》和非遗相关知识,宣传展示近年来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交流保护经验和保护措施,推动非遗资源和保护成果的共享利用,倡导非遗融入生活、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三 、活动 安排

    (一) 主会场活动

    1.时间: 6月11日

    2.地点 : 金水区绿荫公园

    3.活动内容:

    ( 1) 集中展演活动

    启动仪式后, 组织少林功夫、 超化吹歌、豫剧(豫西调)、唢呐(杨树冲唢呐、响器吴唢呐)、河洛大鼓、河南坠子、惠济桥狮舞、双流星、抖空竹等 10个非遗项目进行现场展演。

    ( 2) 集中展示活动

    组织我市 52个 传统美术、传统技艺、 传统医药 类 等具有地方特色的 非遗项目进行集中展示 。 活动现场还将进行 非遗美食体验和中医义诊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现场感受传统美食独特风味,亲身体验中医中药的独特魅力 。

    ( 3)非遗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通过展板海报、横幅标语、宣传彩页、问卷调查,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宣传《非遗法》和非遗相关知识,宣传展示我市近年来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成果,倡导非遗融入生活、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主办单位: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郑州市非遗保护中心、金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郑州市绿文广场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 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二)“百工献艺庆百年”非遗展

    1.时间: 6月11日-7月4日

    2.地点 : 郑州美术馆(瑞达馆)

    3.活动内容: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 ,通过剪纸、面塑、烙画等传统文化形式,集中展现非遗传承人原创作品,及以红色历史为主题的非遗相关作品。展品主要聚焦党史、革命战争史、 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等,集中反映党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关心和关怀。

    主办单位: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郑州市非遗保护中心

    协办单位: 郑州美术馆

    (三)建党一百周年非遗摄影展

    1.时间: 6月14日-30日

    2.地点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一楼大厅

    3.活动内容: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 ,通过摄影、摄像方式集中展示郑州非遗的各类优秀文化旅游资源,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身感受非遗事业在党关心关怀下的蓬勃发展,集中展示我市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的优秀成果。

    主办单位: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 、活动要求

    (一)精心策划,周密组织

    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谋划本地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密切联系本地实际,精心制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方案。

    (二)明确分工,协调推进

    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分别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我市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开发区、区县(市)要 充分利用 电视台、电台、报纸、 网 络等 媒体 ,积极开展非遗宣传, 不断 提高人民群众非遗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2021年6月1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