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 区 属 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 :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 规定,按照《郑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郑人社办 [2022]90号 ) 要求 ,现就我区开展 2021年 度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原则

按照 “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由我区审批许可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年检。

二 、年检对象

20 21 年 12月31日前由 我局 许可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 。

三 、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 省、市 相关政策等情况;

(二)学校党的建设情况;

(三)学校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情况;

(四)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规模和学校管理等办学基本情况;

(五)学校年度招生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六)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包含专职教师缴纳社保情况) ;

(七)财务管理情况;

(八)学籍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备案情况;

(九)学校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结业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情况 ;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 、 时间 安排

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区本级许可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

(一)自查阶段: 202 2 年 3 月 21 日 — 3 月 31 日。 学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 省、市、区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对 202 1 年度办学情况开展自查。

(二) 审查 阶段: 202 2 年 4 月 6 日 — 4 月 29 日。 区人力资源局 对学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并抽查部分学校开展 实地 检查。区人力资源局将 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形成年检意见。

五 、 年检书面 材料

参加年检的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 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 郑州高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报告书(附件 1 ) ;

(二)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四)学校银行开户相关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 2021 年度 培训学员花名册( 附件 2 , 超过 200 名的可报电子版 ) ;

(七) 2021 年发布的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 (包括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宣传资料截屏)盖公章;

(八)教学场地、实操场地材料(自有场地需要提供产权材料复印件;租赁场地除提供产权材料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九)学员入学培训合同协议书样本。

六、报送方式

区属民办职 业培训学校的年检材料请于 3月28日—4月2日期间,提交至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火炬大厦A3001)。

七 、年检结果及处理

年检结果分别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通过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查询。 年检结果确定为合格的学校可继续依法办学 ,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需按照法律法规暂停招生进行整改。

八、有关 要求

各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 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按时报送各项材料,按照要求做好年检各项准备工作。要 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依法办学,诚信办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及办学质量。 对逾期未 参加年检、出具虚假书面材料和未按要求整改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

陈鑫   0371-67981776    杨光0371-67992832

联系地址: 高新区管委会 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火炬大厦 A3001)

 

附件: 1 . 郑州 高新区 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年检报告书   

2 . 2021年度 培训学员花名册              

 

人力资源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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