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郑州市2022年第一批博士后 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各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

自 2022年起,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新 设站 实行备案制管理。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部署, 2022年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新 设站 分两批次进行申报。 为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2年第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豫 博管办 〔 2022 〕 4 号 )精神,现开展我市 202 2 年 第一批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 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 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未设站的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

二、 严把设站条件,规范申报程序

要严格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条件, 据实申报 ,按照 “6个基本条件,1个推荐条件”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根据《工作指南》(附件 1)要求,今年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系统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 要 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单独书装,双面打印,勿超过 20 张 )。
    区人力资源局将对 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择优 推荐申报。 申报单位按表中要求填写后,将申 请 表及相关材料用 A4纸双面打印 (一式 3份, 各自单独书装)。 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请各单位务必于 3 月 28 日下午 4 点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和相关佐证材料 (一式 3 份)报送 。 如超出此时间段报送,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电子版 (扫描件及 word版本 ) 需同步发送指定邮箱 ( zzgxqrlzyj@163.com )。

4月15日至30日,省博管办将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实地抽查,涉及材料作假的申报单位,将取消申报备案资格 , 网上系统填报具体事项根据全国博管办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 贺若毅

地  址: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南三楼人力资源局

电  话:0371-67981520

 

附件 1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年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附件 2、3: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

 

2022年3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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