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 (豫财农综﹝2022﹞7号)
(郑财预﹝2022﹞161号)70万元
巩义市148万元、中牟县242万元、
荥阳市157万元、新密市343万元、
新郑市181万元、登封市305万元
以上省级资金共计1446万元。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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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省级资金 | ||
合计 | 1446 | 1446 | ||
登封市 | 305 | 305 | ||
新密市 | 343 | 343 | ||
荥阳市 | 157 | 157 | ||
新郑市 | 181 | 181 | ||
巩义市 | 148 | 148 | ||
中牟县 | 242 | 242 | ||
航空港区 | 70 | 70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67180636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