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
一、举报范围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活动和项目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和场所。
(四)违规使用养老服务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人购房和消费,非法侵占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养老机构内,无资质诊疗骗取老人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嫌诈骗、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以养老名义实施集资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他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河南省举报信箱:hnzxb408信箱
河南省举报邮箱:hnzxb408@126.com
郑州市举报信箱:河南省郑州市A479号专用邮政信箱
郑州市举报邮箱:zzzxb408@126.com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举报邮箱:hkgqzxb@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法委平安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