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747445745/2022-00138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关键词:软件,信息技术,实施意见
  • 成文日期:2022-06-02
  • 发布日期:2022-06-17
  • 体裁:意见
  • 文号:郑政办〔2022〕57号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政办〔2022〕57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精神,加快促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产业基础,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全市工商登记注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66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400余家,2021年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3.75%,产业总体规模近600亿元。

    产业集聚初步形成。郑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已形成西、中、东三个产业集群。西区有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天健湖大数据产业园等;中区有金水科教园区、河南科技园区等;东区有中原科技城、白沙大数据产业园、鲲鹏软件小镇等软件园区。

    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拥有郑州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中电科27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移动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郑州技术交易市场等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中科院软件所、中科院计算所、中科院微电子所在郑均设有分支机构,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纳入国家超算中心序列管理。

    细分领域优势突出。基于国密安全芯片的网络安全类产品行业领先,在多领域取得广泛应用;铁路信号微机监测系统、动车组列控检测系统等产品优势突出,为应用场景提供了安全保障;气体传感器、智能水表、抽采管网监控系统等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两个确保”、落实“十大战略”,坚持创新引领、特色牵引、集聚协同发展,实施“12356”计划,即:围绕“争创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全国重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地”一大发展目标,谋划“一带牵引、多点支撑”两层产业布局,部署“网络安全、特色领域、新兴领域”三个发展方向,开展“名城、名园、名企、名品、名展”五项建设任务,实施“夯实产业基础、创建创新平台、引培重点企业、深化融合应用、提升软件产能、优化产业生态”六大重点工程,推动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地,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发展的新发展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争创中国软件特色名城,网络安全产业领跑全国第一方阵。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经济社会支撑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成为全国重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地。

    产业规模大幅壮大。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核心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00家,其中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0家。

    创新能力逐步提升。强化软件企业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推动软件产品研发应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和系统,软件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产业聚集稳步推进。加快布局建设专业化软件园区载体,培育2—3个软件名园,打造3个以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郑州软件产业活动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聚力发展优势领域

    1.网络安全。加快推进智能终端、安全芯片、云计算、大数据、5G、车联网等领域网络安全技术攻关,打造面向智慧城市、重点行业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新一代安全软件产品。加快发展网络入侵检测、互联网不良信息检测等安全检测服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等安全测评服务。加快推进以拟态防御为代表的网络内生安全技术、产品和应用创新,支持网络空间拟态防御重点实验室、量子信息与量子密码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建设,推动网络安全前沿技术和产业发展。

    (二)做大做强特色领域

    2.智慧交通。在轨道交通领域,重点发展调度、运行控制和安全监控、列控设备动态监测、无线调车机车信号系统及轨道交通仿真实训系统等,培育智慧轨道交通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解决方案;在智能公交领域,重点发展基于大数据公交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城市智能公交解决方案和视频监控解决方案。

    3.医疗健康。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全民智慧健康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和跨机构业务协作;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重点发展智慧医保、智慧医疗、智慧健康等领域;推动医疗制造环节智能化改造,促进医疗行业向智慧健康服务领域延伸。

    4.现代教育。围绕数字校园建设需求,发展智慧教学、智慧后勤、智慧节能于一体的新一代校园服务体系。加快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教育云平台+网+终端+教育资源+教学应用”的教育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鼓励和支持发展教育应用软件,建立面向教育服务和管理的产品及服务体系。

    5.智能传感。积极突破新型敏感材料、测量和数据处理、信息传输等关键技术,着力开发微机电系统、射频识别、图码识别、通信传输、多媒体采集、导航定位等产品,重点发展高灵敏度、高适应性、高可靠性传感器系统适配软件。

    6.工业应用。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为行业企业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支持工业企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的模型化、软件化,加快工业APP发展。加强基于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面向物联网低功耗设备操作系统、中间件软件平台等工业软件研发,提高工业装备数字化水平。

    (三)加快发展新兴领域

    7.大数据。以国家大数据河南综合试验区建设为统揽,围绕大数据理论与方法、计算系统与分析等方面,突破大数据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研发新一代关系型数据库、分布式数据库、新型大数据处理引擎、一体化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安全等关键产品和工具;加快推进大数据在政务、社会保障、健康医疗、智慧旅游、新型教育、交通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和服务。

    8.人工智能。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研究,重点突破自然语言理解、计算机视听觉、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智能控制与决策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机器人、无人机、3D打印机等产品,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智能农业、智能金融、智能交通、智能政务等领域应用。

    9.云计算。支持企业加强基础设施、平台管理、可信计算、边缘计算、虚拟化等云计算技术,以及网络化开发和集成平台、异构云环境资源调度管理、微服务管理等关键支撑工具研发;推动各行业领域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促进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

    10.区块链。发展分布式存储数据库、加密算法、共识算法、智能合约等技术;探索开展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技术攻关,开展链上链下数据协同技术研究;推动区块链与5G融合发展、跨界融通;推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民生、政务、工业等领域落地应用;开展对区块链平台级应用的安全评估,提升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11.虚拟现实。大力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前沿技术产品,突破视网膜投影、感官式输入和交互式输入、图形处理器等关键核心技术;结合郑州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等领域产业优势,以及旅游、文化等方面资源优势,推动成熟虚拟现实产品与服务在工业、交通、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领域应用,建立支撑虚拟现实产业化的完整生态。

    四、支持政策

    (一)培育产业市场主体

    1.鼓励企业加快发展。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30%及以上且净增长1000万以上的(营收超过5亿元的企业,增长20%及以上),按照实际增长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鼓励新设立软件企业。积极引入国内外龙头软件企业,鼓励大型企业成立独立的法人软件企业,对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三年内营业年度营收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入选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网络安全百强”等国家级荣誉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产品技术创新

    4.支持关键领域技术突破。支持企业围绕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关键领域开展技术攻关,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5.支持建设创新研发平台。支持平台型软件企业(业务规模随用户增长扩大、收取平台服务费用的软件企业)开放核心工具、算法、内容等平台能力,为开发者导入用户、流量、接口、技术、产品推广等资源。择优将平台项目纳入产业生态创新研发平台重点培育对象,按照为我市企业提供服务收入的20%,每年最高给予30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6.鼓励软件产品推广应用。对经认定的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单个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培育产业载体平台

    7.提升园区承载能力。鼓励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软件名园,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软件类基地(园区)的运营主体,且基地(园区)内软件企业营业收入规模超过10亿元,届内每年给予150万元、100万元补贴。鼓励实体园区开展“云上园区”建设,对经认定的“云上园区”,每年增加5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8.鼓励开展产业服务活动。鼓励郑州市软件产业园区组织开展人才招聘、技术交流、项目合作、金融服务、市场推广等产业服务活动。对每场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70%给予补贴,每场活动不超过2万元,每个园区每年最高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9.鼓励加强交流合作。支持行业组织、园区、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在我市举办全球性、全国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赛、会议、论坛等活动。对经报备同意的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给予承办方20%补助,单个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级展销会、博览会,按照场地租赁费、布展费的7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0.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作用。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基金下设立郑州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基金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吸引投资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化项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

    11.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打造品牌化投融资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投融资对接机制,实时发布企业融资需求和银行金融产品,扩大信贷规模,推出面向软件企业的特色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企业等机构组织开展软件行业投融资路演活动,拓展融资途径。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

    12.支持知识产权转化。加大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专利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做好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有关专利申报。支持软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科技及知识产权保险等手段获得商业贷款。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五)提升智力支撑水平

    13.支持软件人才培育。鼓励高校开设优化软件相关领域专业课程,支持知名软件类科研院所在郑州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在软件园区设立教学实习基地和软件人才培训中心,加速搭建完善人才交流平台,加快产业人才培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14.鼓励企业引才留才。深入实施“郑州人才计划”和“青年创新创业行动”,引进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与团队。鼓励软件企业与知名智库的对接与合作,完善第三方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软件企业用期权、股权等形式奖励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完善引才留才机制,为各类人才提供发展平台。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5.提升行业顶层规划水平。完善软件行业专家机构咨询、研判工作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软件行业调研分析、趋势研判、发展谋划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软件产业发展工作,发挥行业协会、智库作用,组建由行业专家、企业家、投资者等组成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完善政策咨询机制,提升产业决策科学性。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统筹郑州现有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培育、技术攻关、应用推广、人才引进以及园区建设等。持续落实好国家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探索实施更有利于软件企业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三)营造良好产业环境

    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统揽,持续开展银企、用工、产学研、产销四项对接活动,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审慎监管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出台相关政策,郑州市遵照执行。与原有政策冲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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