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通告

  • 索引号:747445745/2022-00158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建设用地
  • 成文日期:2022-06-14
  • 发布日期:2022-06-23
  • 体裁:通告
  • 文号:郑政通〔2022〕7号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通告 郑政通〔2022〕7号

    2022年5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709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415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轨道交通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郑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司赵村、单庄村。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郑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司赵村0.3385公顷、单庄村0.0769公顷。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特此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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