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好想你经济管理中等专业学校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 索引号:005252100/2022-00106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价格收费
  • 成文日期:2022-06-23
  • 发布日期:2022-06-30
  • 体裁:函
  • 文号:郑发改收费函〔2022〕59号
  • 关于郑州好想你经济管理中等专业学校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郑州好想你经济管理中等专业学校延续收费标准的请示》(新发改收费〔2022〕01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该校实际,经研究,同意该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如下:

    一、学费

    79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8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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