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郑州市第四十四高级中学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 索引号:005252100/2022-00095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价格收费
  • 成文日期:2022-06-23
  • 发布日期:2022-06-30
  • 体裁:函
  • 文号:郑发改收费函〔2022〕48号
  • 关于郑州市郑州市第四十四高级中学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市第四十四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继续执行住宿费原收费标准的请示》(郑44高〔2022〕14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为200元/生·学期。

    此批复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你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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