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 (豫财农综﹝2021﹞42号)
巩义市723万元、中牟县647万元、
荥阳市674万元、新密市760万元、
新郑市557万元、登封市1023万元
以上省级资金共计4384万元。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县(市) | 资金合计 | 省级 资金 |
合计 | 4384 | 4384 |
登封市 | 1023 | 1023 |
新密市 | 760 | 760 |
荥阳市 | 674 | 674 |
新郑市 | 557 | 557 |
巩义市 | 723 | 723 |
中牟县 | 647 | 647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67180636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70720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