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牟县自然资源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郑港出〔2022〕23号 | 规划电子信息七街以东、规划电子信息八路以北 | 9064.17 | 供燃气用地 | 50 |
郑港出〔2022〕26号 | 凌飞街以西、洞庭湖路以北 | 12994.86 | 文化用地 | 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2年7月26日起至2022年8月24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917房间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18时00分,如上述地块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 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牟县自然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洞庭湖路以北、雍州路以东
联 系 人:帖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51631
邮 编: 451162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牟县自然资源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