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郑政办 〔202 1 〕 17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 公 厅关于公布郑州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郑政办〔2021〕43号) 要求,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附件1)、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一批)
2.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附件_2: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