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金水区一八初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 索引号:005252100/2022-00133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价格收费
  • 成文日期:2022-07-27
  • 发布日期:2022-08-01
  • 体裁:函
  • 文号:郑发改收费函〔2022〕80号
  • 关于郑州市金水区一八初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金水区一八初级中学:

    你校《关于我校提高初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金水区一八初级中学教育与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22〕07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

    227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21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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