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巧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地下水位上升 确保地下空间工程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新时期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背景
地下水资源作为宝贵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战略资源,是重要供水水源和生态环境要素,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与保护,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省政府新修订了《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2〕5号),要求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和“四水同治”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二、郑州市地下水位回升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四水四定”原则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加快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高质量发展。在水利部2020年对全国37个深层地下水超采城市监测排名中,郑州第二季度地下水回升4.25米,全国排名第一;第三季度回升4.61米,排名第一;第四季度回升3.64米,排名第二。在水利部2021年通报全国季37个深层地下水超采城市监测排名中,郑州市第一季度回升2.50米,排名第三;第二季度回升0.96米,排名第八;第三季度回升2.26米,排名第九;第四季度回升2.82米,排名第十。水位回升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郑州市累计压采地下水9648万立方米,封填井数3225眼,主城区地下水开采率下降到57%,郑州市浅层、中深层、深层、超深层地下水位分别回升2.83米、6.46米、15.91米和10.94米,漏斗区面积分别缩小88.86平方公里、29.26平方公里、46.41平方公里和20.98平方公里。
三、下一步关于地下水治理和保护工作重点
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以及科学分析测算的地下水需求量和用水结构,制定地下水年度取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取用地下水实行总量控制,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当前,省水利厅正在根据河南省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划定新的地下水禁限采区,并将出台各地市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方案,郑州市将按照省方案内容,严格水量水位控制,加快地下水监测工程和用水计量监测设施建设,完善水资源监测控制体系,强化地下水压采监督管理,逐步建立起覆盖市、区、县多级集成的地下水综合管理平台,对地下水资源及其采补平衡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规范地下水开采监督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完成郑州市地下水“十四五”压采任务,完善地下水“双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四化”,达到采补平衡,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水资源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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