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冷藏、特殊药品车辆放宽限行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366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362/2022-00096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人大建议
  • 成文日期:2022-09-08
  • 发布日期:2022-09-08
  • 关于给予冷藏、特殊药品车辆放宽限行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36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 杜淑芳 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 “ 给予冷藏、特殊药品车辆放宽限行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 12 月 29 日,为疏解交通拥堵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有关要求,参照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市做法,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郑政通〔 2017〕42号)( 以下简称《通告》) , 明确 从 2018年1月1日起, 三环区域内 机动车 按照 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 , 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 《通告》的发布,对提高广大市民环保意识、加快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减少车辆流量和道路负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告》实施以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了 134万,机动车总量位于全国第六位,但我市交通拥堵指数呈逐年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大幅度改善,最能代表机动车排放污染因子的 NO 2 年均浓 度从 2017年的54 微克 / 立方米 ,下降了 40.7% 到 2021年的32 微克 / 立方米 。

    今年以来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上路行驶机动车明显减少,主要道路金水路、农业路 2022年4月份流量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3.1%和11.8%。原《通告》的限行时间、限号方式、限行车辆也不断收到群众诉求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提出减少限行时间、修改限号方式、增加血站、 医药运输、 驾校车辆不受限行限制等诉求。为此,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进一步跟踪评估限行措施效果,根据机动车拥堵状况、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规律,会同公安部门今年 9月底前对《通告》进行修订,并报市政府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已经组织专班对 《通告》进行修订 ,拟将 血站、 医药运输、 驾校车辆不受限行限制 措施写入, 9月底前完成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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