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各种审批机构要求企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656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395494710/2022-00016
  • 发布机构:郑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 关键词:提案
  • 成文日期:2022-11-30
  • 发布日期:2022-11-30
  • 关于取消各种审批机构要求企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656号提案的回复

    彭井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各种审批机构要求企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取消各种审批机构要求企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是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办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制 ,最大限度地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实现了申报材料压缩58.7%,办理时限压缩87.8%,跑动次数压缩82.8%,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大幅增加。

    一、依法依规清理中介服务事项

    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共查找法律、法规等105部,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时不再设置前置条件;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调整管理方式;对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审批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和费用支出。 其中,取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商务局等4部门7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中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内容。

    二、严格依照中介事项清单管理

    对保留中介服务事项,逐部门逐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制定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 。 其中,保留了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民办学校财务清算报告”、“社会组织成立验资报告”、“资产来源、资金数额(验资(审计)报告)”等内容。并 会同市城建局、市大数据局起草印发了《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按照全面开放、规范管理、公平竞争、提速提效的基本原则,加快构建、完善我市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推动涉审中介机构进驻、收费事项透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引导中介市场良性竞争、有序发展。目前,中介超市已上线运行,配置中介服务事项34项,测绘类、评估类、设计类、咨询类、检测类、其它类等6大类33家中介结构完成入驻。

    三、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按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要求,清理取消383项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印发《信用承诺履约情况嵌入告知承诺制事项行政审批流程》,在确保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将郑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接口嵌入市四级联动政务服务系统,目前证明事项、“证照分离”、工改“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等领域176项事项已按要求实施“告知承诺制”,持续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实现信用信息便捷查询,让企业、群众信用办事更高效。

    谢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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