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郑开管〔2022〕1号)第二十九条 孵化载体成效奖励。支持市级以上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进行分类培育,每新成功孵化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 注册地及办公场所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给予孵化载体运营机构最高 2 万元奖励。
现开始组织对区内相关单位孵化载体成效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孵化载体是指:
在高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管理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培养创业领军人才为宗旨的,单独创建或联合共建的经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二、高新技术企业是指:
此次政策兑现所指的高新技术企业仅指2022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的注册地及办公场所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资助受理时间等
1.受理时间:2023年2月9日——2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提交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胶装纸质材料包含:
申请孵化载体依托公司及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请单位与被孵化公司的营业执照、高企编号、孵化载体及企业办公场地证明等资料),具体胶装顺序请参照附件提纲。
3.最终申报书的PDF电子版与汇总表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2304242679@qq.com。
三、联系人(奖励问题可咨询):
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联系人:曹庆海 王丽 联系电话:67992615
四、材料报送地址: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南三楼第一个房间(科技办公室)。
创新发展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