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B(2023)273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MB1532308/2023-00031
  • 发布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关键词: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成文日期:2023-04-15
  • 发布日期:2023-04-28
  • 关于加快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B(2023)273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任东勇代 表 :

    您提出的 “关于加快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市有关 工作的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所做的主 要工作

    加快建立 长 期护理保险制 度 是贯彻落实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对于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实现 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 长期护理保险是落实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的一项重要民生社会保障制度, 2019 年 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多 措并 举,做 了大 量工作: 一是 成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筹备组, 做好宏观谋划,制定工作计划。 二是 与中国社科院郑州研究院合作,由全国社保领军人物郑秉文教授牵头,专题研究郑州市长期 护理保险课 题。共形成 1 个 主报告 和 15 个 分 报告, 课题设计思路 清晰、引用数据翔实、方案制定科学,对于我市下一步拟定长期护理保险方案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是 组织专人先后赴青岛、上海、广州、成都四地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情况和照护机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结合郑州实际形成了《关于 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思考和 建议》等 7 个报告。 四是 在 2019 年 积极申报国家试点城市,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从 各省辖市长期护理险建设需求迫切性通盘考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推荐开封市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五是 由市政府相关领导带队,市医保局多次向国家、省医保局汇 报我市长期护理险制度建设 情况, 我市长期护理险制度的科学性、 合理性,以及服务供给市场的供给能力和拟建立的运行监督机制 得到了国家和省局的高度肯定。 六是 根据 2022年“全国两会代 表委员所提议案提案建议要点 ”和“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大会发言参考要点”任务要求,研究起草《关于高质量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 建议》, 从扩大参保范 围、扩大试 点区 域、完善实施方 案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就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就行了研究 论证,被纳入市级重点课题。

    二、我市暂不具备实行长期护理保险 的因素

    2020 年 9 月 ,《国家 医保局财政 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 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 2020〕37 号 )决定新增河南省 开封 市等 14 家试 点城 市,试点期限 2 年。同时明确: “未经国家 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

    三、下一步工作 打算

    我市将把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 “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虽然我市暂时不具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条件,但从长远看,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势在必行。根据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公报显示,目前我 市 60 岁 及以上人 口占 12.84%,65 岁 以上老人占比达 到 8.98%(65 岁以上老人超过 7%即进入老龄化社 会 ) ,已 经进入老龄化 社会。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对于加 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提升城市公共 服务能力,意义重大。 市医保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市场需求 和服务 供给形势,将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郑州市“十 四五 ”医疗保障发展 规划》 (郑政办〔 2022〕38 号 ) 。同时,我市 将根 据 2023 年 度国家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工作安排,积极争取将我市纳入国家长护险试点城市。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 如既往 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 意见。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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