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郑州供电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文件要求,依据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核查结果,现将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天瑞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登封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河南永安水泥有限公司6家水泥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二、河南福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2家钢铁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三、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四、涉及差别化电价的生产企业须严格执行用电加价,对以各种理由拒交加价电费的,各级供电主体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以上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同时《关于2022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郑发改公用〔2022〕712号)停止执行。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