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100/2023-00063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阶梯,电价
  • 成文日期:2023-05-06
  • 发布日期:2023-05-06
  • 体裁:通知
  • 文号:郑发改公用〔2023〕226号
  • 关于2023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郑州供电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文件要求,依据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核查结果,现将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天瑞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登封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河南永安水泥有限公司6家水泥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二、河南福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2家钢铁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三、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四、涉及差别化电价的生产企业须严格执行用电加价,对以各种理由拒交加价电费的,各级供电主体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以上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同时《关于2022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郑发改公用〔2022〕712号)停止执行。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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