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9日
郑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相关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指导河南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低碳转型战略部署,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线,持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着力提升废旧物资分拣能力和深加工水平,加快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全面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打造黄河流域重点区域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典范,为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夯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便民利民基础功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
(二)规范回收、高效利用
规范整合现有回收网络,促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点有机结合,探索灵活高效回收方式和网络回收模式,拓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促进分拣加工产业集聚,提高循环利用效率。
(三)创新驱动、分类指导
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强产学研结合,发挥创新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驱动作用,着力提升废旧物资源头分类收运能力,探索创新不同品类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方式。
(四)培育龙头、链式发展
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经营水平,培育规模化、规范化的龙头企业,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分拣、集散和加工利用产业链,提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装备技术水平,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行业信息化、专业化、自动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在现有基础上,新建两网融合回收点4500个以上,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优化整合至300个左右,新建绿色分拣中心3—5个;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率稳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300万吨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交易规模明显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
1.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范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综合考虑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市)规划、人口、交通、消费等情况,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加大对现有回收站点的清理整顿和改造提升力度,深入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两房”建设,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到2025年,实现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全覆盖。持续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引导邮政快递企业与社区便利店、商务楼宇等合作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构建邮件快件包装物回收“逆向物流”模式。到2025年,实现快递营业网点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设置全覆盖。(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建设。依据我市再生资源回收量以及区域规划,结合回收站点设置,科学推进我市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建设。以“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为原则,积极推动现有分拣中心的升级改造,提升分拣中心绿色化、现代化水平。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等主要再生资源,支持金属冶炼、造纸、汽车制造等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分拣中心布局。到2025年,力争完成3—5家设备先进、运营低碳、智能高效的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探索跨区域再生资源交易合作模式,打造服务中原城市群的现代化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建设以再生有色金属为主要产品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带动我市及中原城市群的再生资源回收、物流和交易市场发展。推动建设集资源信息对接、交易为一体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引导再生资源交易主体纳入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精细化统计制度,促进平台交易的规范管理和平台数据可追溯。(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加快传统回收站点、分拣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互联网+废品回收”模式,鼓励行业上下游企业建设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数据接入、共建共享等途径,实时收集主要废旧物资种类、数量、来源、运输车辆信息,实现数据统计、分析、监控以及车辆、人员的智能化调度管理等功能。鼓励相关产业园区、分拣中心、骨干企业建设集产废利废信息收集分析、价值评估、咨询服务等于一体的废旧物资信息平台,拓展供需信息、在线交易、金融结算等服务。(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废旧物资再生利用
1.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巩固和壮大登封市静脉产业园,完善区域资源优化体系和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支持荥阳市、巩义市静脉产业园建设,提升再生资源规模化处理利用能力。发挥巩义市、登封市铝精深加工业的发展优势,形成废铝回收、分拣、拆解、冶炼、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发展;鼓励相关龙头企业建设再生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动以再生铝为主的再生金属产业集聚发展。以郑州经开区、中牟县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为重点,推动报废汽车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发展;以郑州高新区格力绿色再生资源产业园为核心,推动废弃电器电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产业园区根据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进重点行业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应用,鼓励深加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扩大再生产品应用范围,提升产品附加值。力争在再生铝保级利用、汽车轻量化等方面形成新的突破口,提高废钢加工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废轮胎热裂解炭黑的高值化应用路径,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和循环利用产业链;推动废塑料、废纸、废旧纺织品、园林垃圾等再生资源处置技术升级改造和高值化利用。鼓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打造技术创新研发平台,组建联合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针对我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中的技术难点和问题开展联合攻关,突破“卡脖子”专利技术,强化行业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共享。(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建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领域龙头企业名录和信用机制,设立龙头企业纳入条件,筛选一批信誉高、服务好、实力强的优秀企业,定期更新名录信息,强化对龙头企业的政策、资金、人才、用地等要素支持。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为纽带,推动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回收企业和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纵向整合与横向联合,促进优势资源进一步集中,培育一批回收网络完整、规模效益良好、技术装备先进的龙头企业,带动提升全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产业链向两端延伸。(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闲置二手物品交易、租赁和交换使用,提高废旧物资利用效率。将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纳入我市商业网点规划,通过改造升级现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规范二手车、旧家具、旧家电、旧手机、旧服装等二手商品的现代化交易,打造我市旧货市场品牌。引导大型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推动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带动形成旧书交易市场。(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再制造产业。围绕盾构机、煤矿机械、农用机械的关键零部件再制造,推进再制造关键工艺与技术研发,重点突破智能检测、远程检测、增材制造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再制造智能设计与分析、智能损伤检测与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系统,提升机械设备再制造能力,统筹推动高端再制造企业的再制造产品申报评定,加快培育再制造服务产业。(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废旧物资行业管理
1.规范回收运营管理。加大对回收站点以及回收运营环节的执法监管力度,将专项整治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回收场所内废旧物资的分类、码放、储存等工作,强化废旧物资存放的安全管理,采用“定时定点”方式投放的回收站点,不得影响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主体名单化管理,鼓励回收企业积极对接大型物业公司、环卫作业单位、加工利用企业,建立点对点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废旧物资回收规范化、规模化运营。(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管理。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废弃电器电子等再生资源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强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置,确保达标排放。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行业数据统计制度。建立废旧物资数据统计报告制度,推进企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相关数据统计,及时掌握我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情况。鼓励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建立重点企业数据上报制度,加大行业数据统计力度,实施数据动态管理,提升统计数据对我市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支撑能力。(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积极推进技能河南建设,围绕再生资源行业技术、管理、二手商品评估鉴定等领域,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取证工作,基本实现从业人员“人人持证”,培养一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市再生资源行业人口数量红利向素质红利转变。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校,建立完善我市循环经济领域专家智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作用,推动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其下属的市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重大政策部署和相关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类废旧物资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出台《郑州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制定《郑州市可回收物收运车辆使用指南》,逐步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相关政策法规,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确保项目实施
建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大项目库,健全重大项目增补、退出滚动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及省政策资金支持。落实项目建设台账管理,建立工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保障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作为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项目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三)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提高再生资源产品采购比例;利用市级财政继续支持两网融合回收点的建设;设立市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我市回收中转站、绿色分拣中心、信息化平台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环节的建设。依法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经营主体纳税行为。鼓励金融机构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加大投融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四)开展宣传引导
围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家庭等不同社会单元,广泛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理念和措施的宣传推广,强化公众绿色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聚焦回收、分拣、加工等重点环节,遴选一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典型案例,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宣传报道行业发展亮点和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形成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 1. 郑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目标指标表
2. 郑州市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建设任务分解表
3.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1
郑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目标指标表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责任部门 |
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 1 | 新增“两网”融合回收点 | 个 | — | 4597 | 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
2 | 优化整合回收中转站 | 个 | — | 300 | 市商务局 | |
3 | 新增绿色分拣中心 | 个 | — | 3—5 | 市商务局 | |
4 | 快递网点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覆盖率 | % | 62 | 100 | 市邮政管理局 | |
5 | 回收企业数量 | 个 | 452 | 550 | 市商务局 | |
6 | 回收企业增长率 | % | — | 29 | 市商务局 | |
7 | 废旧物资回收量 | 万吨 | 221 | 300 | 市商务局 | |
8 | 废旧物资回收量增长率 | % | — | 53.8 | 市商务局 | |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 9 |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龙头企业数量 | 个 | 7 | 15 | 市工信局 |
10 |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 | 万吨 | 155 | 270 | 市工信局 | |
11 |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增长率 | % | — | 75 | 市工信局 | |
再制造产业发展 | 12 | 再制造企业数量 | 个 | 2 | 3 | 市工信局 |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 | 13 | 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 | — | 到2025年,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 市直相关部门 | |
14 |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保障政策 | — |
附件2
郑州市废旧物资回收站点
建设任务分解表
建设地点 | 新增“两网融合”回收点数量(个) | 优化整合回收中转站数量(个) | |
中心城区 | 中原区 | 585 | 17 |
二七区 | 470 | 19 | |
金水区 | 815 | 29 | |
惠济区 | 492 | 9 | |
管城回族区 | 420 | 17 | |
郑东新区 | 602 | 20 | |
郑州高新区 | 204 | 7 | |
郑州经开区 | 220 | 6 | |
其他区县(市) | 上街区 | 150 | 6 |
郑州航空港区 | 265 | 25 | |
荥阳市 | 57 | 22 | |
巩义市 | 56 | 27 | |
新密市 | 63 | 26 | |
登封市 | 80 | 24 | |
新郑市 | 68 | 24 | |
中牟县 | 50 | 22 | |
合计 | 4597 | 300 |
附件3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重点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一、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 | 1 | 到2025年,实现我市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全域覆盖 | 市商务局 | 市资源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各区(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2 | 到2025年,实现我市快递营业网点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设置全域覆盖 | 市邮政管理局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3 | 到2025年,力争完成3—5家设备先进、运营低碳、智能高效的绿色分拣中心建设 | 市商务局 | 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4 | 推进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 | 市商务局 | 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5 | 推动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 市商务局 | 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二、促进废旧物资再生利用 | 6 | 巩固和壮大登封静脉产业园,支持荥阳市、巩义市静脉产业园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人民政府 |
7 | 推动再生铝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 | 市工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8 | 推动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发展 | 市工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9 | 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重点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 市工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0 | 鼓励建设技术创新研发平台、联合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突破关键共性技术 | 市科技局 | 市工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1 | 建立行业龙头企业名录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2 | 规范整治和改造升级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促进二手商品交易 | 市商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3 | 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组织高端再制造企业的再制造产品申报评定 | 市工信局 | 市科技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三、规范废旧物资行业管理 | 14 | 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主体名单化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废旧物资回收规范化、规模化运营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15 | 加强回收利用行业环境污染监管,推动清洁生产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工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6 | 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加强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7 | 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及加工利用数据统计报告制度,推动行业数据统计 | 市商务局 |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8 | 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取证工作,基本实现“人人持证”上岗 | 市人社局 | 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9 | 建立完善循环经济领域专家智库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四、加强保障措施 | 20 | 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 | 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 | 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1 | 研究出台《郑州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制定《郑州市可回收物收运车辆使用指南》 | 市商务局 | 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 |
22 | 建立重大项目库,健全增补、退出滚动调整机制,落实项目建设台账管理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23 | 保障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大项目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 市资源规划局 | 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24 | 提高再生资源产品采购比例;继续实施两网融合回收点建设财政支持;设立市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回收中转站、绿色分拣中心、信息化平台等重点环节建设 | 市财政局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25 | 依法落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市税务局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 |
26 | 遴选一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推广,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 市发展改革委 |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