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并启用驻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通知

各 开发区、区县 (市) 科技主管部门,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规范和调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通知》(豫科成区〔2023〕3号),我市新增技术合同登记机构14家、总数达到37家。根据省科技厅要求,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按照新“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样式”,统一刻制了37家机构“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现决定发放并启用各机构“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见附件),各机构原登记印章收回并作废,新印章自2023年6月19日正式启用。

请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照《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 > 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2〕159号)要求,对技术合同登记主体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核与登记,同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郑州市 科学技术局

                  202 3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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