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委(部)、局、办,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22号)和《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和办事流程的通知》(豫数政办〔2023〕4号),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制定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3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年底前,在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一批、新增一批、拓展一批”的工作思路,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遇到的“难点”“痛点”,以航空港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梳理更多的发生频率高、群众体验度和获得感强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同步完成《航空港区企业、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各“一件事”的办事指南编制发布和线上线下办理工作,全年实现50个“一件事一次办”。同步调整优化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掌上航空港APP、自助终端“一件事”主题服务分类,使查询更清晰、办事更便捷、服务更精准,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二、任务分工
(一)优化再造办理流程
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所涵盖的办理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依法整合环节、精简材料、统一表单、优化流程、压减时限。推行联动审批、联合评审(勘验、验收)等联办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一件事”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
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1日
(二)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
参照《河南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和办事通用流程》,结合省级部门出台的工作方案,组织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含流程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同时对接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
牵头单位:各“一件事”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各“一件事”联办部门
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1日
(三)统一受理和收件方式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各有关单位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或线上专栏提交的申请,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积极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免费帮代办服务等制度。探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市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跨区域办理。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一件事”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
完成期限:2023年7月31日
(四)推进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需求清单,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或核验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各单位根据需求清单,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数据供给部门要及时响应数据共享需求,加强数据治理,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关联整合办事材料信息和电子证照目录、数据资源目录,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一件事”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
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1日
(五)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各有关部门要在完成《基础清单》任务的同时,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以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持续深入组织梳理并选择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提出更多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结合实际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一件事”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
完成期限:持续性工作
(六)抓好重点领域“一件事”
1.企业开办“一件事”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第一税务分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
完成期限:已完成
2.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
牵头单位:发改统计局(重点项目办)
责任单位:发改统计局(重点项目办)、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教文卫体局
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1日
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
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教文卫体局
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1日
4.负责不动产登记“一件事”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第一税务分局
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1日
(七)加强综合监管
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特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一件事”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
完成期限:持续性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区“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各有关单位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相关“一件事”的优化、梳理、实施等工作。政务服务中心要统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按照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基础清单事项的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拓展改革范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切实做好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支撑保障,“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二)加强协同配合
针对《基础清单》中的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围绕基础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做好流程优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电子证照应用等工作,会商解决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联办部门要与牵头部门密切协作,主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力有效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窗口(专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推进“好差评”工作,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加强督导督办
各有关单位应按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相关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政务服务中心将联合区“一统十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3年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3年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