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立工作群,及时通知到辖区内企业。已享受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相关规定,通过“河南省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网址:http://qyyf.hnkjt.gov.cn/czbt)填报项目资料,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2023年7月7日0点至8月6日24点,关闭后系统不再接收企业上传材料。填报企业应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上传材料应真实有效,不缺项。

详见《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 ( https://kjt.henan.gov.cn/2023/07-06/2774139.html )。

 

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        0371-65990101

系统技术支持                         0371-65974111

2023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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