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 (豫财农综〔2023〕22号)
中牟县151万元、巩义市166万元、
荥阳市247万元、新密市173万元、
新郑市164万元、登封市302万元、
航空港区156万元,
以上省级资金共计1359万元。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省级资金 |
合计 | 1359 | 1359 |
中牟县 | 151 | 151 |
巩义市 | 166 | 166 |
荥阳市 | 247 | 247 |
新密市 | 173 | 173 |
新郑市 | 1 64 | 1 64 |
登封市 | 30 2 | 30 2 |
航空港区 | 1 56 | 1 56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67180636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70720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