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747445745/2023-00139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关键词: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 成文日期:2023-07-21
  • 发布日期:2023-08-16
  • 体裁:通知
  • 文号:郑政办〔2023〕23号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郑政办〔2023〕23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已经2023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为保证立法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工作

    政府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是党的政策、中央精神、国家法律落地生根,解决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加快“四高地、一枢纽、一重地、一中心”和郑州都市圈建设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切实把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作为推动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

    二、切实履行政府立法职责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立法任务落实。

    起草单位要切实履行立法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要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协商,难以解决的重大意见分歧应当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承担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的起草单位,要将立法项目完成情况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要科学制定立法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组建立法调研起草专班,做好业务人员选配和工作经费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调研和起草任务。正式项目的起草单位,要在计划审议时间的3个月前向市政府呈报正式送审文件、部门行政办公会会议纪要、政府规章草案文本、起草说明、参阅资料对照表及本部门法制机构的具体审核意见等相关材料,并协同市司法局做好立法审查阶段的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中修改及沟通协调工作。调研项目的起草单位,要制定调研方案,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要加大统筹组织力度,全面推进立法计划落实。要加强对起草部门及有关单位立法业务的指导和督促考核,对于亟需出台的重大立法项目,要提前介入、加快推动,确保立法项目按期提请审议。

    三、努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要牢牢把握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实践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确保政府立法工作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稳定需求。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科学立法,起草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可行的思路和措施;要科学设计法律制度,突出地方特色,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严禁照抄上位法规定或者照搬其他地方立法原文。市司法局要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在立法中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在政府立法中体现民意,服务民生。各单位要把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体现到立法条文中。市司法局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政府立法四合审查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全面进行立法审查,确保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和上位法规定。

    加快推进立法精细化建设,要严格遵守地方立法权限和程序,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要坚持有效管用的目标导向,灵活运用“小切口”“小快灵”式立法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附件: 郑州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21日



    附 件


    郑州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一、正式项目

    序号

    名称

    类型

    起草部门

    拟提请市政府
    常务会审议时间

    1

    郑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

    制定

    市人社局

    2023年8月

    2

    郑州市网约房治安管理办法

    制定

    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


    二、调研项目

    序号

    名称

    类型

    起草部门

    1

    郑州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

    修订

    市资源规划局

    2

    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制定

    市文物局

    3

    郑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

    制定

    市医疗保障局

    4

    郑州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

    制定

    市商务局

    5

    郑州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制定

    市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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