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力度,助力扩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3〕115号),我处印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郑市监文〔2023〕144号),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涉企违规收费。注重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把规范涉企收费、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作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最有效、最有力的举措,做实做细做到位。
各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航运交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收费情况,对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涉企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并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
(一)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经检查了解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10号)等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我区没有发现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违规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等行为。
(二)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按照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等要求,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督促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收费管理。依法查处商业银行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等行为。延伸检查担保、评估、增信等金融中介机构,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搭售、转嫁费用以及以银团贷款名义违规收费等行为。
(三)聚焦公用企业价格收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进一步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水电气暖价格收费检查。
(四)对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截至目前,郑州市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13家,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33家,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91家,金融机构20家,其他单位40家,合计190家。其中,违规案件3个,已处理案件3个,退还金额4.5万元,没收金额7.17万元,罚款金额12.4万元,经济制裁金额24.07万元,为企业减负总金额16.9万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服务宏观经济运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广大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促进实现稳增长、保就业、防通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