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747445745/2023-00188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关键词: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优化
  • 成文日期:2023-10-19
  • 发布日期:2023-10-26
  • 体裁:意见
  • 文号:郑政办〔2023〕40号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 郑政办〔2023〕40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部署,构建产教融合更加紧密的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加快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市委、市政府“职业教育建高地”决策落地见效,有力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助力打造“四个高地”,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面向”,锚定“四个高地”核心功能定位,以“职业教育建高地”为引领,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前瞻谋划布局,坚定深化改革,有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耦合,有效激发职业教育内生发展动力和协同发展活力,稳步增强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加快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和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标引领,提质进位

    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和沿海发达城市,以国家、省“双高”建设为标杆,以任务明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协同高效、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十四五”期间,在“双高”建设的质和量方面取得重大标志性突破,努力推进职业教育高地建设。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将驻郑职业院校全部纳入我市统筹范围,根据其专业结构调整推进情况,结合实际分类给予个性化政策支持。重点聚焦市属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改革发展,探索实行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服务模式,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三)坚持协同推进,整合资源

    加强与省教育厅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争取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和项目扶持。强化市级工作协同机制,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高效推进工作落实。

    (四)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面向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建立产业人才数据平台,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结构,通过与行业、企业共建市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现代产业学院、特色行业学院等,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联动发展,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形成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良性耦合生态。

    (五)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全面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围绕破解制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开展重塑性、重构性改革,推动数字化、科学化治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增强职业院校支撑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打造一批具有郑州特色的职业教育专业品牌,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更加匹配,职业教育适应性更强,服务发展贡献度更高。

    (一)专业对接更加紧密

    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产业相关专业点占70%以上。

    (二)专业结构更加优化

    根据产业发展人才需求,裁撤、压缩一批现有专业点,重点建设传统优势专业点230个左右、新兴专业点260个左右、未来专业点70个左右、特色专业点100个左右。

    (三)专业优势更加突出

    推动每所职业院校重点打造1—3个具有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的专业(群),重点建成省级优质中职专业(群)3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15个左右。

    (四)专业体系更加完善

    中职专业结构更加合理,高职专业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职业本科专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职教育招生规模的10%。

    四、重点任务

    持续推动专业优化论证,规范专业设置管理,强化专业建设指导,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布点多规模大专业清单》《河南省职业教育急需紧缺专业清单》要求,统筹实施专业结构优化行动、专业体系完善行动、调整机制健全行动。

    (一)专业结构优化行动

    1.提质传统专业。以传统产业为基础,服务优势再造战略,围绕装备制造、现代食品、铝加工、耐材建材、服装家居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相关专业升级提质,重点建设230个左右传统优势专业点,打造70个省级示范性传统优势专业点。(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容新兴专业。以新兴产业为支柱,服务数字化转型战略,围绕电子信息、软件、5G通信、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光电显示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等专业,重点增设260个左右新兴专业点,打造10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新兴专业点。(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未来专业。以未来产业为先导,服务换道领跑战略,追踪新一代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类脑智能、虚拟现实、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需求,加强专业前瞻设置,强化技术转化服务能力,重点培育70个左右未来专业点,打造20个省级示范性未来专业点。(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赋能特色专业。服务文旅文创融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智慧出行、文旅文创、技艺传承、物流运行体系建设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加强铁道车辆技术、智能交通技术、通用航空航务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陶瓷制造技术与工艺、中药材生产与加工等专业建设。聚焦传统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特色专业点,打造30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点、15个省级示范性品牌专业点。推动每所高职院校聚焦服务2—3个主导行业产业,形成特色专业,打造职教品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升级骨干专业。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根据行业、产业需求,落实专业教学标准,优化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深化“三教”改革,推进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重点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服务贸易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专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淘汰一批布点过多、供给过剩、就业率低的专业。重点打造70个省级升级改造示范性骨干专业点。(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专业体系完善行动

    1.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强基计划。重点布局一批有效促进我市产业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方式创新的中职专业,培养面向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遴选布局一批贯通性强的中职专业,提升为高职院校、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学校输送优质生源能力。优先支持建设25所左右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35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扎实推进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增强中职学校专业建设能力。(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培优计划。制定实施支持国家、省“双高计划”建设专项政策,力争“十四五”期间,我市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等职业学校1所以上、高水平专业(群)达5个以上。重点支持建设15所左右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25个左右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职业本科专业扩充计划。主动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需要,高标准、高起点稳步扩大职业本科专业布局,保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培养模式、特色发展“三个不变”。支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强化专业建设,鼓励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普通本科学校和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开设职业本科专业。力争“十四五”期间,我市新增职业本科学校1所,专业点达到100个。(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调整机制健全行动

    1.产教对话机制。推动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建立市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每年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信息。落实职业教育产教对接谱系图,每年按照全省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导性目录,引导职业院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开展专业技术科研创新,推动产学研用结合。(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协同引领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普通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专业联盟、产业发展研究院、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服务企业用人需求、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形式,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产业研发中心、生产性实训基地等,推进行、企、校协同发展。(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一体化推进机制。构建纵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一体化规划中高本专业布局。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招办法,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支持探索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2+2”等贯通培养模式。(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4.质量评价机制。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内外部评价机制,建立主体自治、行业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专业质量评价体系。分批、分类开展市级专业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招生计划核定、重大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指导职业院校持续开展专业教学诊改工作,根据专业报考率、计划完成率、毕业生就业质量、社会满意度等加强专业设置监测预警,做好专业动态调整。(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5.数据驱动机制。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依托郑州市高等教育质量发展数字化平台,建设产业——企业数据库,建立产业需求调研数字化平台,开展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数据采集,打造全面支撑教育数字化转型场景的数字基座,逐步打通教育、科技、人才、产业四大平台基础数据,形成统采共用、分采统用、全面汇聚、循环迭代的数据共享互通机制,为更好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新生态提供坚实保障。(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组成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统筹管理,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市属技工院校可参照本实施意见,由市人社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制定有关措施。

    (二)坚持深化改革

    职业院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问题意识,聚焦衔接难点、流程堵点和工作瓶颈,围绕党的全面领导、人才引育、教学科研、评价机制等领域薄弱环节,敢于动真碰硬,自我完善,科学制定符合实际的调整优化方案,准确把握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以改革高质量推动专业建设高质量。

    (三)加大支持力度

    建立完善项目库,对于成熟建设项目,市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坚持专项支持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对于国家级、省级建设项目有资金支持的,市财政参照上级标准给予配套。对市本级创建和培育项目,设立建设引领资金。采取差异化支持策略,重点对专业建设成果显著、人才培养质量高、服务发展能力强的职业院校给予倾斜支持。

    (四)强化工作督导

    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督导,形成常态监督检查和反馈整改机制,适时评估、及时总结、定期报告,确保各项调整优化任务落到实处。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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