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完善支持政策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20230022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370/2023-00045
  •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3-11-15
  • 发布日期:2023-11-15
  • 关于积极完善支持政策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20230022号提案的回复

    民建郑州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积极完善支持政策 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推动和完善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和参考作用,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工作目标,我局采取了一系列工作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确保如期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和布局。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上,启动了县级村庄分类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组织六县市精干力量成立专班。切实尊重各地区自然禀赋、区位条件、经济状况、传统历史、人文底蕴及发展现状等,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提出村庄布局规划的空间发展策略、迁并标准、村庄布局调整方案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目前,六县(市)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市区完善村庄规划决策机制,成立乡村规划委员会,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为乡村地区建设提供规划依据。此外,我局针对农村基层技术力量不足、人才匮乏、建设标准缺失、规划管理薄弱等制约乡村发展的问题,邀请全国知名并有实操经验的村庄规划专家开展技术培训指导,以“百镇千村工程”、美丽乡村“精品村”和“示范村”等带动全市村庄规划的全面提速。目前,已启动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1098个,已形成初步成果809个;已组织编制了“千村试点”村庄规划57个、“百镇千村试点”村庄规划65个,美丽乡村“精品村”规划50个,首批“示范村”80个,试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6个,以及沿黄旅游带、环嵩山旅游带和沿绕城高速的重点村规划百余个。

    三、加大乡村用地保障。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用地,实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应保尽保,各县(市)区通过处置存量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每年安排不少于5%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建设发展;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单独组卷报批,年度内实报实销。鼓励各县(市)区充分挖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潜力,空心村、废弃居民点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可作为增减挂钩指标使用,在保障村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公益事业、集体经济产业等用地的前提下,节余指标可在县域内有偿流转使用,所得收益用于支持乡村发展。

    四、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制度。稳妥审慎开展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整理,盘活闲置存量建设用地,在保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采用带方案出让、出租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探索制定工业、商业等不同用途的入市土地使用标准,总结推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适用的节地模式,发挥市场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入市试点,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目前,我市试点县市正积极开展入市工作,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完善入市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统筹推进摸底调查、落实权属登记、规划编制、编制基准地价等入市前期基础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村庄规划指导地位,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大县域政策统筹,加快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审批进程,多措并举做好乡村用地保障,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资源规划支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不断提高全市资源规划工作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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