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747445745/2023-00248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关键词: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 成文日期:2023-12-25
  • 发布日期:2024-01-05
  • 体裁:意见
  • 文号:郑政办〔2023〕52号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政办〔2023〕52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落实文旅文创融合战略,以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抓手服务好郑州都市圈、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升郑州城市文化竞争力,打造文物事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支撑好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基地中的全国重地建设战略,助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关于文物工作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加强文物资源系统保护,推动文物事业取得突破性成果。加快文物强市建设,打造“博物馆之城”,推进文物保护展示利用体系建设和服务社会能力现代化,以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文旅文创融合,增强文化软实力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城市发展品质,提升城市人文品位,发挥好文物活化利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乘数效应,为打造“天地之中、华夏之源、功夫郑州”城市品牌提供基础支撑和文化引领,为郑州都市圈、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贡献独特力量。

    二、主要目标

    (一)深化考古科学研究阐释能力,助力城市文化品位提升

    实施郑州兴文化工程文化研究计划,以“考古中国”“中华文明探源”“夏商周断代”“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重大科研工程项目为依托,深入挖掘、阐释、传播郑州文化遗产资源核心价值,发挥好郑州文化遗产在阐释中华文明“五大突出特性”、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使命担当,服务好郑州都市圈建设,塑造与之相应的城市文化形象和文化品位。

    (二)强化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构建全域保护利用示范体系

    牢固树立全域系统保护利用理念,以时代和遗产类型为经纬,以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为引领,建立健全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科学性保护,为文物活化利用夯实基础条件,率先打造全域系统保护利用示范区。

    (三)推进文旅文创融合深度发展,形成城市文化遗产经济力

    加快优秀文化遗产资源转化创新,补齐郑州文旅文创基础空间和文创场景的历史短板,加强考古遗址公园与文旅文创融合;活化工业遗产和博物馆公共空间;建设文物考古全过程公众传播基地和活化场景,打造文物考古全过程文旅文创目的地。让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火起来,发挥遗产投资经济牵引力,遗产活化项目带动周边业态提升、优化城市有机更新、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繁荣城市经济尤其是第三产业的重要乘数效应。

    三、重点工作

    (一)系统加强文物保护力度

    1.牢固树立系统保护理念。以全域文物资源系统保护理念为指引,深化文物保护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统筹融合。系统做好民居古建、家庙宗祠等承载历史文化、民俗精神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重点实施郑州地区在东亚现代人起源、农业起源、文明起源和中华文明发展主线等方面具有实证意义的文物资源系统化、片区化、组团化、链条化保护。进一步整合文物资源,激发文物保护利用服务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潜力,赋能城市有机更新和乡村文化振兴,以文塑旅,全面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园林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全面提质文物资源管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系统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梳理,建设完善全市文物资源数据库;探索常态化文物登录制度,强化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进一步落实文物资源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善郑州市文化遗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文物资源数字化工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探索多元投资模式,推动文物资源数字化共享、数字化创新转化。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文物局

    3.健全保护规划引领体系。设立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专项年度基金,建立保护规划编制种子库、储备库和项目库“三库制度”,制定全域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全面统筹、突出重点,按年度、分批次逐渐完善文物保护规划保障体系,为更好地实施文物保护项目夯实规划基础,为争取上级经费支持备足项目储备,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展示项目实施的经济性、科学性、高效性。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文物局

    4.优化考古前置改革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地方政府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精神,进一步优化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以提高服务、助力发展为准绳,新旧政策灵活贯通,优化考古前置组织、实施、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文物勘探权限下放管理,优化勘探发掘保护集成工作,保障基本建设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文物考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文物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夯实文物安全系统保障。进一步树牢“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安全工作格局。深入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市、区县(市)、乡三级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度。推动文物保护利用职责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开展重要文物片区网格化管理,更好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优化文物保护单位、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收藏单位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实施破坏文物有奖举报机制。强化市、县两级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基层文物保护员队伍,改善和提高基层文物保护员待遇。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考评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6.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和地方对于考古文博行业人才和编制要求,正视短期内人才供给端资源有限,高层次、技术型人才缺乏,人才竞争异常激烈的客观情况,实施考古文博行业紧缺研究型、学术领导型人才的选聘、调任、直聘制度。拓展人才引进渠道,适当运用“一事一议”等政策,特事特办引进特殊人才,在待遇等方面给予更大政策支持。对勘探、测绘、发掘、拓印、绘图、整理修复、文物拍摄、公众传播、文创、文旅、讲解等实用技术型人才,简化招聘程序和实施长期考核制。完善文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政策,鼓励校地共建、人才交流挂职使用制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考古文博行业人才评价、使用和薪酬机制。实施文物行业标准化、形象化建设,多措并举,建设一支高素质、高层次、高水平、专业化、多学科、体系化的新时代文物工作队伍。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文物局

    (二)全面提升文博科研体系

    1.打造联合科研攻关团队。进一步强化国际视野,加快郑州文博走出去,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和联合科研攻关,增强郑州文博国际影响力。支持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列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郑州文博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人才互派交流、合作研究和跟班学习。优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引进机制,助力建立具有国际视野、国内引领的科研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文物局

    2.建设一流文物科研平台。建设国家级仰韶文化研究平台,加强国际国内合作,高质量参与仰韶文化联合申遗。加强现代科研设备购置,优化考古文博科研人员引进和招聘政策,提升多学科联合攻关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田野考古移动综合平台。支持科研能力强、创新基础好的考古文博单位创建市级科技、科研创新平台。建立成果导向引领的科研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科研平台。加快校地、地地田野考古合作及科研项目、联合培养平台和实习基地建设。在基地、库房、服装、装备等方面推动田野考古标准化建设,提升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公共服务能力和形象,建设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物科研机制体制。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

    3.加强科技保护能力建设。支持开展文物修复技术、古天文、古地理、病理学、体质人类学、文物劣化机理与环境作用、土遗址保护、古建筑白蚁防治等科学研究及人才配备。推进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以加速质谱实验室(碳14测年实验室)、人类学科技实验室等为引领的区域科技考古平台建设。基于考古行业实际特点,高标准配置考古文博研究设备,提升考古文博单位在高清拍照、信息采集、分析检测、图像处理、出土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4.深化重大国家课题引领。围绕“考古中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夏商周断代工程”“国家社科基金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系统开展人类起源、文明探源重大课题专题研究。持续开展关键片区考古调查和重点遗址考古发掘。推进仰韶文化研究、夏商文明研究、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深化双槐树遗址、大河村遗址、新砦遗址、西山遗址、书院街贵族墓地等重要考古发现学术课题研究,形成一批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展示好、宣传好郑州地区在中华文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

    5.加强财政支持,注重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考古文博财政投入机制。建设考古文博重点区域和单位的标本库房、科研中心、实验室等,提升文物存储、整理、保护水平。创新信息采集、分析检测、文物保护等方法手段,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物局

    (三)创新推进遗产活化利用

    1.高标准建设郑州中华文明全景式展示利用体系。以东亚现代人重要栖息地等关键遗址保护利用为抓手,加强大遗址保护利用形式多元化、时代化、科技化探索。助力中华文明主题乐园及相关规划实施落地,全景式展示中华文明。加快推进黄河、长城、大运河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充分发挥郑州商城、郑韩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北宋皇陵、大河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强化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等世界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以“博物馆+遗址公园+文旅综合体”等形式为依托,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展示利用体系化、引领性的创新模式,全力打造文化遗产“十大保护展示利用组团工程”,高标准实施青台世界丝绸之源、巩义三彩瓷窑址青花瓷故乡、夏商创世王都、双槐树河洛古国遗址公园、西山遗址生态文化公园等重点项目,支撑好“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基地中的全国重地”建设和“天地之中、华夏之源、功夫郑州”城市品牌。提升郑州国家大遗址保护利用片区在全国、全省的地位并发挥其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展览为王理念,整体提升博物馆服务社会的能力。博物馆数量和质量是高品质城市的重要国际衡量指标。持续推动“博物馆之城”、博物馆展览建设,不断完善以“郑州博物馆、郑州二七纪念馆、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郑州纺织工业遗址博物馆、河南南水北调博物馆”等国有博物馆为龙头,县级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为有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加强对文物活化利用的支持力度,发挥文博引导消费的独特价值和社会效益。结合城市人文活动,举办“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基地中的全国重地”专题系列陈展、郑州文庙孔子印象展、城市记忆专题展览、城市烟火专题展、文玩雅好专题展、国内外精品展览等,不断激发博物馆提供高品质展览的能力,助力塑造国家中心城市人文形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

    3.推动考古活化利用展示成果惠及公众。做好以重大考古发现研究成果为引领的郑州人文价值的宣传、推广、转化工作。加强对重要遗迹遗物的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通过规划遗址公园、考古文旅、考古游径,增加遗址公园文旅文创综合体等形式,推介一批重要考古遗址开展考古工地开放日、考古研学游等公众考古活动,规划建设一批新型考古遗址公园,助力文物考古与旅游深度融合。强化品牌意识,“双线”培育优质考古类文化产品,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公众考古成果传播品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物局

    4.基于文化遗产和文博场馆,打造具有引领作用的文化及旅游相关产业。鼓励有条件的文博考古机构成立文旅文创活化利用载体,以市场化机制为主进行文旅文创产品开发,搭建文旅文创产品研发和销售平台。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文旅文创开放运营的政策支持体系。支持依托考古文博机构建设政府层面的文创研究院和市场化运营的文创公司,开展文旅文创理论研究和实践,为政府和业界提供实时咨询。发布中国文旅文创年度竞争力报告。举办或者联合举办年度文旅文创大赛,评定年度十大设计师和十大新锐文旅文创产品奖项等。强化内容建设,打造郑州文创研发、贸易集散地,争创郑州中国文创设计之城,打造文旅文创行业风向标。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

    5.全面深化文物交流合作加快文物走出去。加强考古文博国际合作,实施郑州文物交流展览工程,积极开展国际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基于文博行业特质,加强政策引导,支持文博行业加强跨区域跨国家联合考古研究、博物馆合作、展览交流、人员培训、学术交流、技术交流。鼓励和支持文博考古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推进中宣部重点支持“中华文化走出去”项目,持续实施与埃及、罗马尼亚等国家的国际联合考古科研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守护国家历史文脉、研究阐释中华文明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高度重视文物工作,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将文物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范畴。依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绩效考核目标,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目标落地落实。优化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工作领导机制,重大工程和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实施双组长制和分管领导任常务组长的领导机制。

    (二)加强政策保障

    建立与文博考古事业发展创新相匹配的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年度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化各级财政投融资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活化利用,允许考古文博机构设立文旅文创市场运行主体,以更好地开展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资源规划、文物等部门,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展示项目在选址、立项、规划、土地、审批、专项债发行等方面加强倾斜支持。资源规划部门在考古发掘用地、临时保护大棚建立白名单制度。加强文物保护、保护规划、项目储备、数字化和展示利用项目的上级资金争取。完善文物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文物资源密集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在财政转移支付、土地流转置换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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