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关于 建立城市社区“银发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005252661/2024-00003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养老
  • 成文日期:2024-01-19
  • 发布日期:2024-01-19
  •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 建立城市社区“银发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 》等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城市社区 “银发顾问”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城市 社区 “ 银发 顾问 ” 制度 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利用 街道、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和 养老服务人才 等资源,为 辖区居民 特别是老年人 寻求 服务提供 精准 指导和 有效 支撑的一项便民服务 措施。 开展 城市社区 “ 银发 顾问 ” 服务 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对称,推动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分配, 通过普及 养老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服务推介等 , 为有 需求 的 家庭和 老年人 形成 养老服务清单建议,链接服务资源 , 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以 满足 老年人 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到 2024年底前,全市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银发 顾问 点 ” 全覆盖,面积 400㎡以上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银发 顾问 点 ” 基本实现 全覆盖。

    二、 工作 任务

    (一) 规范 设立 “ 银发 顾问点 ”

    各区县(市)(含开发区,下同)的 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应当设置 “银发 顾问点 ” , 具备条件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要落实 “应设尽设”。设立 顾问点应 具备 以下 基本 条件 :

    1.标识 标志 。顾问点 应 在醒目处 置摆放或张贴全市统一的 “银发顾问” 标识,在场所内使用指示牌、引导牌等进行指引 ;顾问员应佩戴专用标志,便于服务对象辨识 。

    2.硬件配置。顾问点 现场原则上单独设置,应 配有必要的桌椅、电脑 及互联网办公 等 条件,提供面对面服务环境 。

    3.服务时间。顾问点 应明确并公示服务时间, 确保在工作时段内提供相关服务。

    4.规章制度。 顾问点 应建章立制,墙上张贴工作职责、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服务过程记录等。

    ( 二 )配齐 配强 “ 银发 顾问员 ”

    顾问员 可由专业机构内熟悉养老业务的管理或服务人员担任,每个顾问点 一般不少于 2 人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至少 1名 ) ,确保随时提供服务 。 顾问员应 具备 以下工作要求 :

    1.道德素养。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和利益。

    2 .服务态度。及时听取需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服务要耐心、细致、热情,不得搪塞、敷衍、推诿 , 不得勉强老年人接受,不得因利益关系对养老服务资源进行选择性推介。

    3 .业务 能力 。 按照政策业务 “全能通”要求 , 全面 了解和熟悉本社区的养老服务资源以及相关养老服务政策 。

    ( 三 ) 明确 “ 银发 顾问 ” 服务内容

    顾问点均应开展以下 基本 服务 、拓展服务。

    1. 基本 服务

    ( 1 )养老 福利政策指导。主要包括基本养老服务 清单, 以及老年人享受各类福利政策 的 办事指南。

    ( 2 ) 养老服务资源介绍。主要包括养老机构 和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 , 以及各类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等信息 介绍 。

    ( 3)咨询建档与服务记录。主要包括服务对象建档及记录,以及持续开展跟踪服务等。

    2. 拓展 服务

    顾问点可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各类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服务 , 进一步拓展以下服务内容:

    ( 1 )提供 养老服务清单。开发和推介适合不同老年人特点的 “养老服务包”或养老服务项目手册等。

    ( 2 ) 家庭养老 服务 支持。包括家庭护理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老年辅具用品推介、居室适老化改造指导等。

    ( 3 )组建养老 顾问团队 。 利用机构人才资源,坚持个人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区做巡回宣介。

    ( 4 )推广线上顾问服务。坚持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融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拓展顾问服务渠道,为老年人寻求养老服务资源提供智能推荐。

    (四)加强 “ 银发 顾问 ” 工作 管理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城市社区 “银发 顾问 ”制度落实 的 建设、指导和推进;区县(市) 民政 部门负责本区域内 “银发 顾问 ”工作的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落实“银发 顾问 点 ”的具体管理、运行、监督等工作。

    1. 申报 。 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照 “银发 顾问 点 ”设置标准条件,组织辖区街道养老服务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申报 。

    2. 确认。 区县(市) 民政 部门依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申报 材料, 进行 现场查看, 确认 “银发 顾问点 ”,做好相关备案工作 。

    3. 发布。 区县(市) 民政 部门负责通过本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宣传媒体等,向社会及时 发布 “银发 顾问点 ” 名单及相关信息。

    三、 工作 要求

    (一) 高度重视 。 各级 要充分认 清 建立 城市 社区 “银发 顾问 ” 制度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 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老年人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任务,充分整合 街道、社区 资源,将工作做细、措施落实。 同时,市民政局要将城市社区 “银发 顾问 ”制度建立、运行等情况,纳入年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考评体系。

    (二)扩大宣传。 区县(市)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 积极通过多种渠道, 向辖区居民 广泛宣传 “银发 顾问 ” 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知晓度,切实增强 社区 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在全 市 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培训。 市民政局 负责 研发 线上 “ 银发 顾问 ”,为顾问点 、顾问员等 提供信息化支持。 市养老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为全市 “银发顾问”每年开展不少于 2次业务培训。 区县(市) 民政部门 统筹辖内培训资源,分层分级分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养老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等培训,提升顾问 员 的服务能力。

    (四)规范操作。 区县(市)民政部门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督 促 辖区 “银发 顾问点 ”,研究 制订日常管理服务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并指导顾问点及时在 本级智慧养老服务 平台上更新、维护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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