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工业 CT 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4-00066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4-02-04
  • 发布日期:2024-02-0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工业 CT 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牟分局 关于 拟作出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工业 CT 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牟分局 拟对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工业 CT 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2 月 4 日 - 2024 年 2 月 8 日 ( 5个工作日 ) 。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工业 CT 应用项目

    郑州市中牟县南三环东路 79 号

    河南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 拟 在 2# 厂房东南角检测室北侧, 安装 1 台自屏蔽式 工业 CT (型号: diondod2 ,最大管电压 320kV ,最大管电流 3mA ,定向出束),属于 Ⅱ 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 62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4.5 万元。

     


    本项目射线装置在出束期间,发出的 X 射线会使周围空气发生电离,产生少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本项目工业 CT 防护铅房顶部安装带有通风换气功能的专用空调,可在工业 CT 运行时连续工作,可以对铅房内的空气进行交换,工业 CT 铅房内部体积约 19m3 ,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约为 15.8 次,且要求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

    综上,该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工业 CT 防护铅房通风设置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GBZ117-2022 )规定的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 3 次的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运行时所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 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 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 中牟县商都路 3号房产大厦三楼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窗口

    附件
  •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工业CT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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