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名称 | 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40ND1P6U |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平台项目 | ||
项目环评文件名称 | 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平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建设地点 | 河南省 郑州市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四路 68 号大通工业园 3 号厂房 6 层 | ||
是否未批先建 | 是 £ 否 R | 是否按要求处理到位 | 是 £ 否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租用厂房 1883 平方米,建设检验检测平台项目;主要建设食品检测实验室、微生物检测实验室、有机实验室、无机实验室及配套设施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 | 周妍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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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经办人信息: | |||
经办人姓名 | 周妍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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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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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评单位信息: | |||
环评单位名称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47JG817Q | ||
编制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201805035410000049 | ||
环评单位联系人 | 张慧娟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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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告知事项 | 一、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适用范围 属于《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提出的告知承诺范围 二、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 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政策要求; 2. 建设项目应符合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 4. 建设项目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当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和总量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符合区域替代要求,环评文件中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区域削减措施,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运前取得总量指标; 5. 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已对项目原有的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采取 “ 以新带老 ” 等措施治理原有的污染; 6.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处理应急方案切实可行,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7. 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 ||
建设单 位承诺 | 一、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过审批机关告知事项,本项目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填报的内容负责。同意生态环境部门将本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二、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过项目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对其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建设项目 属于《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 ( 2022 年版) 》中第 4 3 项 ,环评文件符合审批机关告知的审批条件,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环评文件中明确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区域削减措施, 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0. 0338 吨,氨氮 0. 0 025 吨,二氧化硫 0 吨,氮氧化物 0 .0041 吨,挥 发性有机污染物 0 .0358 吨,重金属铅 0 吨,铬 0 吨,砷 0 吨,镉 0 吨,汞 0 吨。 三、本单位将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本承诺及项目环评文件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 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将依法重新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四、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守法生产经营,若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自觉接受查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标准,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落实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 “ 三同时 ” 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申报排污许可证,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正式投入使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因虚假承诺骗取环评批复,被撤销环评批复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 ||
环评 编制单位 以及编制主持人承诺
| (一)本单位(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导则的规定,接受申请人的委托,依法开展环评文件的编制工作,并按照规范的要求编制。 (二)本单位(人)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本项目符合实施告知承诺的条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如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三)本单位(人)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所得出的环评结论负责;项目环评文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 (四)本单位(人)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如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环评 编制单位 (盖章) 编制主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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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平台项目(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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