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645/2024-00040
  •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
  • 成文日期:2024-04-29
  • 发布日期:2024-04-30
  • 体裁:通知
  • 文号:郑房〔2024〕70号
  • 关于延续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补贴标准为缴纳契税总额的30%。

    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结合辖区实际,于2024年5月10日前面向社会公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域契税补贴申请时间、流程、发放办法和受理(咨询)电话。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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