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鑫昌铝业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4-00405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4-05-30
  • 发布日期:2024-05-3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鑫昌铝业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 河南鑫昌铝业有限公司年加工 8000吨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 5 月 30 日 -2024年 6 月 5 日( 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鑫昌铝业有限公司

    年加工 8000吨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巩义市鲁庄镇西侯工业园区(南侯村)

    河南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鲁庄镇侯地工业园,改建项目。本次拆除天花板生产线,对现有铝箔生产线增加退火工序,铝板生产线调整工作时间,产能由 3300吨/年增加至6900吨/年。改建完成后,全厂总产能8000吨/年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废气:退火炉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 “UV光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废无汞灯光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 包装材料、边角料、残次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 0371— 64560017

    通讯地址: 巩义市中原西路 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附件
  • 河南鑫昌铝业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铝制品技术改造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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