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 《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郑科规〔 2021 〕 5 号)、《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办法》(郑科规〔 2018 〕 4 号)、《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郑科规〔 2023 〕 2 号) 和《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郑财科文〔 2022 〕 16 号) 相关要求,现对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8 年度以来立项的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 2021 年以来立项的 “ 揭榜挂帅 ” 研发专项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网络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 http://zzkj.zhengzhou.gov.cn ),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审核、提交。
(二)审核推荐。 各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验收项目的审查推荐工作,强化主动服务,对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三)材料报送。 为切实减轻科研人员和项目单位负担,结题材料先通过网络申报,对受理通过的项目,在线打印含有条形码的正式申报材料并签章报送(一式五份) , 纸质件须与网络版完全保持一致。
(四)组织验收。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专家会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具备公开转化价值和条件的,其成果自评价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未实施转化,应当向社会公开转让。
对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按照《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及科技信用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申报材料
(一)结题申请表
(二)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四)绩效评价报告
(五)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揭榜挂帅项目包括发榜方出具的整体项目审计报告、揭榜方出具的项目委托开发部分专项审计报告)
(六)项目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注:事业单位不用附财务报表)
(七)“揭榜挂帅”项目还需提供向揭榜方付款的转账凭证(注:转账时须备注该项目名称)、技术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八)其他材料
1. 取得科研成果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研究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核心期刊论文、产品检测报告、技术合同、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意见、生产线和样品图片等)。
2. 涉及项目经费合理使用、管理合规的有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体现项目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的项目经费(包括财政拨付资金和自筹配套资金并分别列支或标记)收支明细表和相关记账凭证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经费有结余,还需提供经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结余经费用途说明。
3. 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生人员变更、资金调整或延期结项等事项的项目须提供)。
如有变更事项的,将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装订于结项材料中。
4. 其他能反映研究成果及其水平的辅助材料。
5. 信用承诺书
四、时间安排
(一) 系统开放时间:全年开放。
(二)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经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打印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五、联系方式
高新处电话: 67176525
农村处电话: 67180457
社发处电话: 67180456 67177022
资源处电话: 6718045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67183377
2024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