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新时代中西医协同诊疗背景下的‘西学中’医师培养新模式”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1078号 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274/2024-00126
  •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4-09-20
  • 发布日期:2024-09-20
  • 关于“打造新时代中西医协同诊疗背景下的‘西学中’医师培养新模式”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1078号 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宋瑞捧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新时代中西医协同诊疗背景下的‘西学中’医师培养新模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西学中”培训工作主要依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2020〕21号)文件开展。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培养一批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理法方药,能熟练运用中医、西医两种诊疗方法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原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

    “西学中”培训基地应负责落实本院全员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同时可以接收委托,帮助培训本地区其他医院、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非中医类别医师。河南省卫健委负责全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指导监督、结业考核管理及证书发放工作。培训单位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培训内容按照《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通过集中学习、课外自学、临床实践等方式进行。

    “西学中”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包括理论课程考核和临床实践考核,由培训单位负责。培训单位要对培训学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登记存档,以备查阅。结业考核由河南省卫健委统一组织,平时考核合格的学员,经郑州市卫健委审核后,参加由河南省卫健委组织的结业考核。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由河南省卫健委发放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结业证书。一年期培训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二年期培训考核合格后,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训“西学中”学员5000余人。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西学中”培训工作的服务管理和监督指导,提升整体培训质量,提升广大学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尤其是“西学中”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工作中,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指导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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