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知识产权专家学者: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国知发人字〔2021〕3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现决定面向全市同步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和技术调查官的征集工作,旨在吸纳更多行业内的技术拔尖人才、领军人物以及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调查人员,共同推动郑州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辖区内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知识产权社会团体、行业协会;驻郑知识产权有关单位和机构。
二、工作职责
(一)专家职责: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研讨宣讲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参与知识产权项目评审和验收,以及知识产权软科学课题研究;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对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提出有关解决方案建议;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帮助企业和个人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业的策略和建议等。
(二)技术调查官职责:技术调查官受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的合议组负责指派,对技术事实调查范围、程序、方法等提出意见;参与调查取证,并对其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和必要技术协助。技术调查意见由技术调查官独立出具并签名,不对外公开。技术调查官对案件合议结果不具有表决权。
三、征集条件
(一)专家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2、具有较深的专业技术、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开发研究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国内外动态,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3、自愿为郑州市知识产权事业提供知识产权运营、维权保护、社会调解、信息检索等服务,有开展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专家服务酬劳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
(二)技术调查官条件:
1、具有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生产、设计、研发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审查、知识产权行政调处、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对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具有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专利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专利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优先考虑。
四、征集方式
征集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填报《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专家申请表》或《郑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申请表》,加盖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1月29日前发扫描件至邮箱。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研究确定入选专家和技术调查官名单,并颁发聘书。
联系人:苑俊山 石磊
电话:0371-67180181
邮箱:zzszscqj@163.com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