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国轩供应链(河南)有限公司年加工储运50万吨煤炭制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4-46766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4-10-30
  • 发布日期:2024-10-30
  • 关于拟作出国轩供应链(河南)有限公司年加工储运50万吨煤炭制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国轩供应链(河南)有限公司年加工储运 50万吨煤炭制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新密分局 拟对国轩供应链(河南)有限公司年加工储运 50万吨煤炭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 - 2024 年 11 月 05 日 ( 5个工作日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国轩供应链(河南)有限公司

    国轩供应链(河南)有限公司年加工储运 50 万吨煤炭制品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靳寨村张小寨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 3000 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及厂院建设年加工储运 50 万吨煤炭制品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跳汰式洗煤机、配煤机(自带破碎功能)、滚筒筛、振动筛、破碎机、成型机、皮带输送机、包装机等;主要生产工艺:原煤—筛分—破碎—洗选—压滤—配料—搅拌—成型—包装—储运 。

    1 、废水。 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煤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洗煤水经 1 套 “ 浓缩罐 压滤机 清水罐 ” 处理,闭路循环不排放;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 1 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和周边道路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2 、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原料库物料装卸粉尘,洗选工序上料、筛分、破碎粉尘,型煤生产投料、破碎、筛分和搅拌粉尘。

    项目原料库全密闭,厂房内安装喷雾抑尘装置;洗选工序上料、筛分、破碎粉尘经 ① 给煤机置于地下,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四面设皮帘,顶部设集气管道; ② 滚筒筛全密闭,落料点设集气管道; ③ 破碎机全密闭,落料点设集气管道等措施收尘后一起通入 1 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TA001 )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达标排放。型煤生产投料、破碎、筛分和搅拌粉尘经 ① 配煤机(配煤机自带破碎功能)全密闭,进料斗三面围挡加顶,顶部连接集气管道; ② 筛分机全密闭,落料点设集气管道; ③ 搅拌机全密闭,顶部连接集气管道等措施收尘后一起通入 1 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TA002 )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 )达标排放

    项目排气筒 DA001 和 DA002 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 3 , 15m 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3.5kg/h ;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1 年修订版)》涉颗粒物企业排放限值:其它工序颗粒物浓度限值颗粒物 10mg/m 3 。

    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为 75~90dB ( A )。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2 类标准要求(昼间 ≤60dB ( A ),夜间 ≤50dB ( A )),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 2 类标准(昼间 ≤60dB ( A ),夜间 ≤50dB ( A ))要求 。

    4 、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洗车沉淀池废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洗车沉淀池废渣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作为路基铺垫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二、 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 0371 — 6 9815620

    通讯地址: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 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 东 厅 一 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附件
  • 国轩煤制品报批版全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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