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4年11月4日我局受理了河南豫浙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铝合金锭、铝棒、脱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5日(10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年产 6万吨铝合金锭、铝棒、脱氧剂项目 | 巩义市夹津口镇环保新材料小微产业园区 | 河南豫浙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11.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联系电话: 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 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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