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开展该规划环评的公众参与活动。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

规划概况: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面积57.71平方公里,共分为三个片区。其中,西部片区(片区1)东至渠北路北延,西至兴华路、广武路,南至商务路、新龙路,北至S321、枯河北路,总面积17.95平方公里;东部片区(片区2)东至广武镇边界、瑞达路,西至绕城高速辅道,南至化工路,北至S312、莲花街,总面积39.18平方公里;东部片区(片区3)东至电厂路,西至西三环,南至汾河路,北至电厂南路,总面积0.58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先进材料、装备制造,规划形成“南城北产,水绿交融;双核互动,六区辉映;四心连通,两轴引领”的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时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发展定位:按照国家对高新区在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和新定位,郑州高新区将在更高层面谋求自身突破和自我发展,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及产业引领作用,定位发展成为“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集聚新高地、治理现代化引领区、科技新城新样板”。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根据发展规划文本、图件及规划区域环境概况,对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分析和准备;

2、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3、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开展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

5、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6、广泛开展公众参与;

7、给出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8、制订监测与跟踪评价方案及环境准入清单。

主要内容:开发区建设现状和规划实施回顾、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碳排放评价、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入区项目管理、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评价结论等。

三、公众意见调查表

公众意见调查表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1、公众基本信息;

2、公众认为规划区域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关于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建议和意见;

4、其他建议。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通讯地址:郑州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

联 系 人:道宪奎

电    话:0371-61516957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未来路绿都广场C座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537135846

电子信箱:1204086534@qq.com

六、征求意见及反馈方式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上述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向规划组织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进行反馈。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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