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 企业:
按照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 4 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申报 工作的通知》(豫工信 办 创新 〔 202 4 〕 209 号) 要求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攻关或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内同类制造业企业中居于领先位置,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推动产业升级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平台一年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内;
(二)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每年均有新产品销售收入;
(三)企业自评得分在100分以上(除加分扣分项外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上)。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含自评分表)及佐证材料(具体见附件1),其中财务方面须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属境内上市企业的,可只提供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审计报告网址链接),审计报告中的表格或附注应反映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新产品销售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自评表》所列的各项评价指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有关要求
请区内企业 按照文件 要求 积极申报, 并 于 2024年11月25日下班前,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 3 份,电子版光盘 2份 )报送 至经济发展部工信办,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汇总表 U盘报送 。
联系人:韩老师 61317279
地址:创业中心一号楼 C422
202 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