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教基〔2024〕23号)文件精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开发区、各区落实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开发区、各区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营造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氛围。
关于公布义务教育招生范围等信息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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