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新密市炎昶煤矸石砖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4-46932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4-12-18
  • 发布日期:2024-12-18
  • 生效日期:2024-12-18
  • 废止日期:2024-12-2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新密市炎昶煤矸石砖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 新密市炎昶煤矸石砖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 2024 年 12 月 24 日 ( 5个工作日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密市炎昶煤矸石砖厂

    新密市炎昶煤矸石砖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谭村湾村谭东组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 建设 ,拟利用造纸厂污泥 和污水处理厂污泥 替代部分煤矸石用于生产煤矸石烧结砖,同时对现有隧道窑和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其智能化、自动化以及环保节能水平。替代后项目原有生产工艺、产品产能均保持不变。

    1、 废气: 项目原料制备废气经配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 引入隧道窑中 ;窑炉烧结废气经配套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颗粒物、 SO 2 、 NOx 、氟化物、氨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2234-2022 )要求, HCl 、二噁英类、重金属能够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2556-2023 )要求。污泥储存、陈化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要求。

    2 、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进入 1 座隔油池 化粪池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

    3 、噪声: 本次新增干化风机以及恶臭处理设施风机,噪声源强约 90dB ( A ),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后, 本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要求,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2 类标准的要求。

    4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废除尘器布袋收集后定期外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高温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高温除尘布袋等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 、地下水、土壤:做好厂区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管道等管理及维护,防止“跑冒滴漏”,做好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监控和应急响应,减少对地下水、土壤的环境影响。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与张贴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 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371 — 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 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

    附件
  • 新密市炎昶煤矸石砖厂 报批.PDF
  • 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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